車禍賠償行情 Can Be Fun For Anyon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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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向法院聲請調解:由法官或司法事務官負責處理調解程序,包括排訂調解庭期、指定調解委員,如有發現有其他應補正事項,則由法官或司法事務官裁定;但進入調解程序後則由調解委員主持。
行車紀錄器畫面證據: 如果在事發時有交給處理的警察,原則上警察機關會直接提供給鑑定委員會;但如果當初沒給警察,可以在報到時告知報到人員且一併提供。
若是「被害人」申請調解,調解不成立時,可請求鄉、鎮、市公所將調解事件移交檢察官偵查。在此情況下,調解即視為已經告訴,時效上的爭議較不容易發生。
車禍初判表(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)是警察在車禍現場根據初步調查後所作的簡要記錄和判斷,這份文件通常會包含:車禍肇事時間與地點、車禍當事人與駕駛的姓名、車輛種類與車牌號碼,以及警察初步判定車禍發生原因與「初步分析研判表責任歸屬」。
在刑事調解的部分,一旦調解成立,被告就有機會幫自己爭取到緩刑。除此之外,如果雙方有談好要賠錢的話,賠錢的部分就會走民事程序並得到與民事調解相同的效力。
當車禍發生時,投保人的愛車受到損害,可以直接申請並即時修理,理賠金額以保額為上限進行賠償。
如果雙方針對條件或賠償金額無法達成共識,車禍調 解不成的話,除了當事人雙方跟調解委員會都同意改天再開一次調解會議之外,通常領完「調解不成立證明書」後,就是要提告走訴訟流程了!
刑事/毒品犯罪勞資爭議離婚/繼承欠錢不還 車禍和解書 / 金融犯罪車禍律師推薦民事智慧財產權
自行申請車禍調解的話, 車禍理賠 只要當事人雙方都同意,接下來就可以開始走車禍調解流程囉!
因為和解不限於形式,無論是口頭還是書面,只要雙方當事人約定好即可,沒有法律強制力,如果採用口頭的形式,還必須承擔肇事者耍賴或是受害者獅子大開口的風險,假如對方不履行約定又因此走上訴訟,也會讓事情變得更複雜。
在台灣,許多人認為車禍發生後一定要向保險公司出險,否則隔年保費就會大幅增加。其實這是一個常見的迷思,能否順利獲得汽車事故險理賠,關鍵在於肇事責任的判定,而不是單純發生車禍就一定會被加費,以下就讓我們一起探討影響車禍出險的幾個關鍵因素。
車禍鑑定最主要的功用是幫助當事人「釐清車禍責任歸屬」,這也能當成當事人未來和解談判或提出訴訟的證據。
口頭:如果不便書寫的人,可以攜帶身分證和印章到調解委員會,請窗口服務人員代筆,製作調解筆錄。
和解契約不論是口頭約定或簽訂書面都可以,不過口頭約定萬一對方反悔,不論是肇事者不願付錢或受害者事後要求更多賠償, 萬一因此走上訴訟,都會讓事情變得非常棘手。